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时间:2012-11-14 13:01:22        来源:

  

 

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新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产业特色与发展现状

  包头稀土高新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国家级高新区,也是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唯一冠以“稀土”专业名称的国家级高新区。2002年8月14日,科技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认定包头稀土高新区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科发计字【2002】287号)。
  截至2005年底,包头稀土高新区注册企业达1700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51家,占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50%左右,占包头市的90%以上,初步形成以稀土、机电、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支柱产业群。
  包头稀土高新区拥有多家具有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企业。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贮氢合金粉和镍氢动力电池专业生产企业,全部引进美国Ovonic公司专利技术和先进的工艺生产线。多年来,该公司不断研发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开发出具有市场优势的稀土储氢合金材料和镍氢动力电池新产品,目前已申报拥有独自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4项。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矿用汽车开发和生产基地,设备从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进口。公司不断引进英国TEREX设备有限公司的最新技术,始终保持着与TEREX技术的同步,已成为研发重型矿用汽车、工程机械的基地。目前,公司累计获得专利8项,共完成国家级重点火炬计划项目5项,承担内蒙科技计划项目5项、包头市科技计划项目6项。

二、特色产业出口情况

  自被批准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以来,包头稀土高新区一直努力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外贸易,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2003年实现出口创汇2.33亿美元,2004年为2.73亿美元,同比增长16.8%;2005年为3.13亿美元,同比增长14.9%。
  2005年主要出口产品出口额分别为:生物纤维深加工制品1.28亿美元,高性能铝合金及其复合材料0.75亿美元,高纯度稀土氧化物0.22亿美元。主要出口产品销售额在行业内的比重分别为:高纯度稀土氧化物约占10%、高性能铝合金及其复合材料约占10%、生物纤维深加工制品约占20%、光机电一体化非矿用车约占70-80%。

三、自主创新及自主品牌发展

  包头稀土高新区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战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截至2005年,包头稀土高新区已建立企业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0家。
  作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在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建立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并完善了“包头国家稀土知识产权信息网”, 建立稀土专利信息库、稀土专家库、高新技术库等9个信息数据库,帮助重点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文献数据库,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5年,包头稀土高新区企业申请国家专利75项,比上年增长60%以上。

四、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将是包头稀土高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高新区将立足稀土,突出高新技术,努力构筑新的产业优势,全力打造“六大产业集群”:
  1.稀土及其应用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稀土永磁电机、稀土镍氢动力电池、稀土铅酸水平电池等稀土应用产品和稀土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终端应用产品。
  2.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发展平板电视显示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等电子类产品和软件项目为主,形成制造与应用、硬件与软件、开发与服务相结合的产业格局。
  3.机电一体化产业集群。以北方股份重型汽车、阿特拉斯液压挖掘机、电动汽车等装备制造产业为主体,重点发展重型载重汽车、工程机械、配套零部件和其它电气产品等,实现规模经济。
  4.生物技术产业集群。以伊利乳业、蒙正药业、东方希望生物、新疆中基等企业为龙头,充分利用包头及周边地区的农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生物制药及农畜产品深加工示范基地。
  5.铝铜等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以东方稀铝、华鼎铜业为龙头,重点发展配套产品和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打造国家级的铝、铜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6.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支持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环保特色产业两大领域,推进粉煤灰综合利用、环保药剂、环保新材料、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制造、工业废气净化回收装置开发等项目建设。
  为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必须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着力建设好“六大支持体系”,即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科学的政策扶持体系、便捷的中介服务体系、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和谐的社会发展体系。

五、配套政策

  1.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九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实施科技战略的意见》。
  2.包头稀土高新区制定并实施《包头稀土高新区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包头稀土高新区推进技术创新优惠政策》、《包头稀土高新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促进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同时积极落实自治区鼓励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大力促进科技兴贸的开展。
  3.截至2005年,财政扶持资金已经累计兑现3.2亿元。创业基金、孵化基金累计发放1031万元,先后支持了30多个项目。2005年,包头稀土高新区企业科技经费支出6.6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3亿元,占2005年总科技经费支出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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