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生物医药)
吉林省长春市
吉林省长春市是我国医药领域人才、技术和产业较集中的地区,拥有适合医药产业发展的自然环境和良好的产业基础。近年来,一大批新兴医药企业和研究机构在长春崛起,医药产业已成为该长春市经济发展四大主导产业中增长最快的领域,为我国的疾病控制和国民预防保健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产业基础及产业集群发展
目前,长春市共有医药生产企业8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7家。全部医药生产企业总资产139.1亿元,净资产78.5亿元。截止2006年底,全市已有50余家企业、近90条生产线通过GMP认证。2006年,全市医药工业共实现产值63.8亿元。
生物制药是长春市制药行业的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以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为龙头的生物制药企业群。全市现有生物制药企业34家,占全市制药企业总数的38.2%,且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新建企业除外)。2006年,长春市生物制药产值以不变价计,全国排名第二。长春市拥有亚洲最大的疫苗生产基地;拥有国家第一个基因工程产品产业化基地,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种类最多的基因工程细胞因子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了生物制药产业化优势。
近年来,长春市医药产业聚集度显著增强,上下游产业链联系更加紧密。在长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长庆药业、大成实业集团、迪瑞药业等骨干企业的带动下,已基本形成以各类疫苗、生化制药、医药中间体以及医药器械为特色产品的多个产业集群。各集群产品的互补性明显改善,研发投入逐年增加,产业集群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
长春市集中了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中医学院等大专院校29所和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吉林天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科研机构和企业技术开发机构357个,与医药相关的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6个。2000-2006年,长春市18个相关院所与生物医药技术相关的研发投入共计9.5亿元。企业研发投入占同期医药产品销售额的7.8%,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些企业已达10%。
过去7年中,长春获得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的数量呈每年20%的增长趋势,拥有国家专利和中药保护品种的医药产品已达到156种。同时,在基因制药、疫苗和血浆综合利用技术、中药现代化以及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上,长春市也取得了一批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2000年以来,长春在医药领域列入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科技项目395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省级奖励23项,多项成果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我国第一个基因工程产品干扰素中试生产基地,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制品以及中国前三个基因工程产品都诞生于长春。
2006年,长春市医药产业专利申请量142件,其中发明专利53项。甲肝-麻疹二联疫苗及其生产方法获美国发明专利,冻干甲肝监督或疫苗及其保护剂、乙肝基因的植物表达载体治理、乙肝基因转基因细胞系及其工业化生产应用、重组乙型肝炎卡介苗及制备方法、冻肝甲肝-乙肝联合疫苗均已获国际专利,并同时获韩国、印度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两年来申报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新药有18项;国家二类新药有18项;医疗器械新产品有10项。
三、示范带动能力及龙头企业发展
长春在医药领域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产业基础、人才与研发优势,不仅得到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也使中央政府在规划全国医药产业发展布局中做出了重大的战略选择:2000年,长春市被国家批准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吉林)基地”。2005年国家发改委批准了“长春生物医药国家高科技产业基地”的立项。长春市政府每年拨款1000万元,用于基地公共平台建设。目前共有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等12个公共平台。其中提供技术支撑的研发平台7个,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的平台5个。
龙头企业建设方面,长春拥有“修正”、“东宝”、“茂祥”、“敖东”等知名企业,近年来,深圳的“海王”和“三九”等外埠企业也纷纷落户长春。其中,连续三年销售收入列全国第八的吉林修正药业集团,已经把总部和高科技生产车间建在长春,并在长春高新开发区投资10亿元规划建设中国规模最大和最具现代化水平的生物科技产业园。
四、国际化发展及自主品牌建设
近年来,长春市医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及品牌培育水平明显提高。目前,自主创新的医药产品出口品种约占总出口品种的40%,并力争到2010年自主创新的出口品种达到全部出口品种的50%以上。
目前,长春市的生物制品已有十几个品种出口韩国、越南、印度、巴基斯坦、加拿大、美国、巴西等国家。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作为全国百家首批获得对外经营权的科研院所之一,1993年开始从事生物制品出口,目前已经成为全国生物制剂出口的领军企业,以其为龙头的长春生物制品企业生产的冻干水痘疫苗已占韩国35%的市场份额。 长春市还有以迪瑞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13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群。迪瑞公司成立十二年来,以长春机电技术为支撑,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医用检测试剂和分析设备的研发、生产基地,其产品填补国内多项空白,出口已辐射到亚太、欧美、南美、非洲等地区的43个国家,成为拥有国际同行业领先技术水平的企业。
五、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支持
(一)发展规划
长春市在《长春生物医药国家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中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与目标:一是要立足业已形成的医药产业优势,以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为中心,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吉林省建设医药现代化产业基础的良好契机,加快医药产业结构创新和医药企业的技术创新;二是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同时积极引进、研制开发新技术、新剂型,提高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并在原有基础上发展和壮大已有品种,扩大市场覆盖率,提高市场占有率。要以生物医药为主,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链。发展的重点产品是:疫苗、基因工程类药物、氨基酸、现代中药;其他生物制品、诊断试剂及医疗器械等。三是按照医药产业基地规划内容,从2004年到2010年,长春将新上60个大的医药项目,计划总投资近80亿元。长春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的阶段目标是:到2050年,生物医药产值达到70亿元,2010年产值超过170亿元。
(二)配套政策
医药产业是长春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发展最快、成长性最强、产值增幅最高的产业领域。吉林省和长春市政府在“十五”计划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规划纲要中,都明确提出要“建设长春医药产业基地”。
1、鼓励医药企业境外参展。对于不属于国家财政部、原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支持范围的企业到国外参展的,市政府给与50%的摊位费补贴。
2、对医药企业出口给与鼓励。对出口100万美元以上(含100)的医药企业奖励3万元人民币;对出口200万美元以上(含200)的医药企业奖励5万元人民币;对出口500万美元以上(含500)的医药企业奖励12万元人民币。
3、对医药出口企业给与贷款支持。医药出口企业凭有效信用证到银行办理打包贷款业务,贷款额为信用证金额的70%。
4、支持建立医药国际注册指导中心,帮助医药产品在境外注册和列入国际组织采购目录。
5、支持建立面向中小医药企业的科技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
6、支持医药企业用足、用好国家鼓励医药出口的优惠政策。各部门要优先将医药企业的发展项目列为“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项目”。
7、鼓励机关干部到医药企业工作。根据医药企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派机关干部到医药企业工作,3年内保留级别和编制,工龄继续计算,享受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8、积极引进医药专门人才。鼓励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到长春市医药企业任职或兼职,也可以技术入股、投资等形式创办、独资或合资、合办各类经济实体或研究开发机构。对留学人员归国创办的企业给予注册资金、贷款、税收等优惠政策。
9、搞好业务培训,培养外贸专业人才、针对该市医药企业普遍缺乏外贸专业人才问题,定期组织医药企业搞好外贸出口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药企业国际市场营销人员素质,为促进医药产品出口提供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