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

时间:2012-11-14 13:01:02        来源:

  

 

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生物医药)
吉林省通化市


一、产业特色与发展现状

  “十五”时期,通化市医药工业累计完成产值272.9亿元、利税51亿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1%和7.8%。2005年,通化市医药工业实现总产值73.3亿元、利税10.48亿元、利润7.78亿元,分别占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的36.6%、利税的46.6%、利润的47.4%。
  目前,通化市已经形成了医药企业集群。到2005年底,通化市医药生产企业有84户,总资产137.5亿元。2005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2户,利润超千万元的企业9户,利税超3000万元的企业6户。全市医药工业企业进入全国销售收入500强的有10户,其中,修正集团在实现利润排序中排名第9位。在全国中成药工业独立核算企业中,进入销售收入300强的企业有14户,进入工业增加值300强的有21户,进入利润300强的有20户,其中,修正集团在实现利润排序中排名第3位。
  目前,全市有71户企业、195条生产线通过GMP改造认证。全市医药企业可生产21个剂型、4319个品种的药品,其中,独家拳头产品179种,知名产品32种,国家一、二类新药50多种。东宝集团的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填补了国内空白,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可以生产人胰岛素的国家,这个项目已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茂祥药业的氯氧喹、方大药业的盐酸槐定碱、玉金药业的重组葡激酶3个国家一类新药被列入国家“1035”工程项目,氯氧喹已获国家发明专利。全市有35户医药工业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13户企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二、特色产业出口情况

  通化市有40多家医药企业与国外建立了联系,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国际市场销售渠道。通化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万通药业等企业在国外设立了驻外机构和分公司。近三年累计出口总额3971.2万美元,年递增59.8%。2006年1-9月,全市医药产品出口1100万美元,同比增长46%。主要出口产品有三大类十几个品种。一是生化药,以通化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生物基因工程“人胰岛素”为代表;二是中成药及制剂,以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的天仙系列抗癌药物为代表;三是保健品,主要是人参提取物及其制品,以吉林省宏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参皂甙及植物提取物为代表。

三、自主创新及自主品牌发展

  在全市84户医药企业中,有三分之二的医药企业设有专门的科研开发部门。其中,企业自办科研机构13个,同大专院校联办10个,市办2个,其它科研机构7个。26%的企业拥有自己的技术发明和专利产品。其中,发明者专利152项,外观设计专利110项,21.2%的企业有自主研制开发新产品,68.1%的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或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来获取新产品和新技术,17%的企业生产国家级一、二类新药。全市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药保护品种77个。
  通化市医药企业非常重视品牌的开发、保护和利用,对商标的综合利用率较高。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驰名医药品牌5个,吉林省名牌产品20个。东宝集团的胰岛素、修正集团的斯达舒、万通药业的万通筋骨片、振国集团的天仙系列抗癌药品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四、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的总体目标是依托通化市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人才优势,以提高医药产品成本竞争力为核心,以培育医药产品著名品牌为目标,进一步扩大通化市医药产品出口规模,推进医药工业、医药商贸、医药科研、医药教育、中药材基地五位一体、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化医药产业集群,打造新的产业发展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完善“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功能。到2010年,通化市医药工业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预期目标为年均增长15%-18%,医药产品出口预期目标为每年翻一番,力争把通化市建设成为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家级现代中药及生物药高技术产品出口创新基地和医药名城。
到2010年通化市医药产业主要预期经济指标为:
  1.工业总产值:
  2006年达到86.5亿元;
  2008年达到114.4亿元;
  2010年达到151.3亿元。
  2.出口创汇:
  2006年达到1500万美元;
  2008年达到6000万美元;
  2010年达到24000万美元。

五、配套政策

  为了促进吉林省科技兴贸工作的快速发展,2005年1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和《吉林省促进医药产品出口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通化市医药出口基地建设。同时,通化市人民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医药企业出口的优惠政策。具体配套政策如下:
  1.制定了《通化市关于加强医药出口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通化市医药出口基地“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医药工业、医药商贸、医药科研、医药教学、中药材基地“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思路,加快完善“医药出口基地”功能,促进医药产业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医药产品出口规模。
  2.鼓励医药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际市场。对于不属于国家财政部、原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支持范围的企业到国外参展的企业,市政府给予50%的摊位费补贴。
  3.对医药企业出口给予奖励。对出口10-50万美元的医药企业奖励1万元人民币; 对出口50-100万美元的医药企业奖励3万元人民币;对出口100-200万美元的医药企业奖励5万元人民币;对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医药企业在奖励1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再给予出口金额1‰的奖励。
  4.医药出口企业可以凭有效信用证到银行办理打包贷款业务,贷款额为信用证金额的70%。
  5.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资金,对医药企业重点项目给予优先申报、重点扶持。
  6.为吸引国内外人才来通化市创业,市政府每年将聘请一批海外专家到通化市参与医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到通化市医药企业任职或兼职,也可以技术入股、投资等形式创办、独资或合资、合办各类经济实体或研究开发机构。对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给予注册资金、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特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