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支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十项措施

时间:2014-01-26 13:07:10        来源:中国商务部

  

为支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商务部和科技部领导都予以了高度重视,两部门均整合了多项政策资源,商务部主要有十项具体的政策支持和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政策体系。2010年,商务部、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认定、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2011年,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为基础,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示范基地。此外,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支持创新基地建设的意见,利用政策性信贷和保险支持基地发展的意见。近期还将出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考核办法》,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基地培育和管理体系,加强指导。

(二)加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指导。充实现有创新基地网路平台内容,为各创新基地提供重点国别项目需求、政策咨询、法律法规、产业情况、投资环境等信息,通过相关产业监测分析,为创新基地及重点企业提供预警服务。通过基地宣传册、政策汇编、举办基地培训工作会、组织参加各类高科技展会等扩大基地影响,促进创新基地品牌建设。

(三)搭建双边高科技领域经贸合作平台。我部已推动与韩国、以色列、意大利、芬兰、俄罗斯等国相关部门签署了高技术领域双边合作协议,近期还将与墨西哥签订双边合作框架,对发达国家主要是引进来,对发展中国家主要是走出去。在双边协议中明确提出以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为载体开展具体项目合作,并组织基地及基地企业参与双边高技术交流活动,为基地发展搭建平台。

(四)利用融资保险专项推动企业发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的融资保险专项,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予以中长期和短期相结合的信保支持,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

(五)发挥进口贴息政策作用。充分利用好进口贴息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关键设备、重要原材料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利用援外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发挥援外和对外合作政策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在境外有序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制造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和跨国并购,推动企业到国外设立研发中心和设计中心,引导各类创新基地和企业有序开展合作区建设,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国际化发展水平。

(七)利用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平台建设和中小企业走出去。市场开拓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在从事境外展览、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专利申请、市场推广、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商标注册、市场考察、企业培训、境外收购等活动。

(八)引导企业有效应对贸易摩擦。指导各地方、各企业按照国际规则开拓国际市场,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创造良好有序竞争环境,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九)在境外为基地和企业开展业务提供支撑和保护。充分发挥我驻外经商机构作用,协助我基地和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根据需要联络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和中介组织,对我重点企业和项目予以推介,主动收集所在国项目信息反馈国内研究。加强我企业在境外投资贸易的保护。

(十)提升基地管理的水平。为提高基地管理者的政策业务水平,我部和科技部不定期召开行业形势分析会,组织政策宣讲和培训、组织行业交流与企业对接。今年还将组织部分基地管理人员赴国外培训,直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