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建议

时间:2010-02-04 00:00:00        来源:商务部

  

 

  我国需要发展高技术产业,这是无庸置疑的。高技术是高效率、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手段,为了保障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实现四化和实现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三步战略目标,改造传统产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国必须发展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是最主要的高技术产业,党和政府在“十五建议”中提出要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就是要发展高技术产业,用高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怎么样发展高技术产业?在过去,不少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等为防止对幼稚工业的冲击,通常采取建立高关壁垒的办法。我国是在全面开放形势下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在WTO框架内,发挥主观能动提高和增强高技术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成为发展的关键。只有大力提高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才能改善自己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市场及市场份额,使高技术产业得到顺利的发展。

  一 新形势下提高我国高技术产业竞争力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 现在我国高技术产业薄弱,市场竞争力不强,要发展必须提高竞争力
  
  改革开放后我国高技术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在航空航天、计算机及部件、电信、生物技术、家电、机器人制造等各个领域都取得巨大进展和成就,规模日益扩大,水平和质量日益提高,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日益增多,这是众所周知的。虽然如此,总的来看,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在总体上还是薄弱的,只有少数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多数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还低。在规模、产品档次、品种、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创新能力、成本和价格、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同工业发达国家,甚至同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这是我国高技术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高的原因和表现。
  
  1.在高技术产业发展规模上,现在我国高技术产业大约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而美国在1994年高技术产业已占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24.2%,日本1994年高技术产业已占制造业增加值的22.2%,,英国占22.2%,德国占20.1%。我国高科技企业的规模也偏小,虽然改革开放后我国已经出现一大批有活力的大型高科技企业,如联想、清华同方、北大方正、四通、长城、东大阿尔派、长虹、 海尔、 康佳、深科技、创维、彩虹、华维、中兴通讯等,但其规模无法同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规模相比。美国<<幸福>>杂志每年都公布世界最大的500强企业,但是至今尚未见一家中国高科技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2.我国高技术产业的技术水平低。
美国科学基金会出版的<<科学与工程指标>>一书,从国家价值取向、社会经济基础结构、技术基础结构、生产能力等四个方面评价亚洲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能力,认为中国处于亚洲国家的中下水平。
  
  半导体技术是现代工业的核心技术。我国在半导体技术水平方面,同工业发达国家差距大,甚至还落后于韩国 , 中国台湾省和新加坡。发达国家制造的芯片线宽已达到0.18微米水平,并向0.1微米进军,我国虽已能够生产0.3--0.5微米的芯片,但是从总体上仍以生产微米产品为主, 比世界先进水平落后10年。美国 <>一书评论中国半导体工业发展时说::“中国半导体生产能力大,但是技术上落后,在中国半导体技术最大用途是在简单的消费电子产品方面,使用的是低档的集成电路及单个的晶体管”(见该书 第209页。我国芯片制造落后,根源于半导体技术、设备和材料工业发展落后,其需要仍主要依靠进口来满足。
  
  我国企业进入的多是高技术产业的下游领域,即主要是从事加工和装配、测试,掌握的大多是装配加工技术,如计算机和音像设备,进口零部件组装成整机销售,进入上游领域,即进入高技术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企业不多, 许多核心制造技术尚未掌握,如激光头、光驱动器、新型显示器等。特别是网络产品几乎是空白,大批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的整件和零部件均需要依赖从国外进口。

  3.专利申请和注册数量是创新的产出,而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新近发表的<<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称,我国常住者获取专利注册增长出现负值,技术发明数量少,具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更少,说明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差,尚未成为创新的主角。
  
  4.创新是高技术的来源,我国(R&D)投入少,决定了技术创新能力低。创新能力薄弱是我国高技术产品及服务竞争力薄弱的根源。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底子薄,基础差,我们是在工业化尚未完成情况下发展高技术产业的,自然存在着许多困难。根据1998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1996年我国研究与开发(R&D)支出404.48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6%,1997年(R&D)支出额481.47亿元, 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64%。1999年R & D占GDP的比重仅为0.71%.而在工业发达国家这一指标多在2 %以上, 而韩国这一指标在1995年为2.71%,中国台北为1.81%,新加坡为1.35%。印度在1999年为0.86%。我国现在全国一年的研究与支出额甚至没有发达国家一家大公司多。1998年IBM仅是信息科技硬件研究与开发支出就达52.96亿美元,合人民币438亿元;朗讯科技达50.94亿美元合人民币421亿元。值得提出的是我国科技投入低,不仅有客观原因,也存在主观原因,产业投资结构不合理,对中、低技术产业投资偏多,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普遍存在。
  
  我国高技术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着非常明显的反映。
  
  1.现在我国国内高技术产品市场多为外商投资企业所占领。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是件好事,外资大量流入我国,带来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引进了竞争机制,促进了我国整个经济及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是事物总是有两重性的,我国高技术产品大部分市场被外商投资企业占领,这也是事实,它反映我国高技术产业竞争力不强。据原电子部于致田同志在1997年1月18日出版的<<今日电子>>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称, 外商投资企业占我国国内市场的份额:集成电路市场的90%,计算机市场的77%,程控交换机市场70%,卫星通信市场的90%,移动通信市场的90 %, 摄录一体化市场100%。 另据2000年2月22日<<电子报>>称,国外产品在我国数控机床市场占有率为75%,移动通讯设备和电视发射设备市场几乎全部为外国及外商产品占领。手机市场外商占70-80%以上 ,国产手机占的比例不到10%。在我国软件市场上,国产软件只占1/3,不仅系统软件, 而且大的支撑软件都是国外产品,DOS,OS2,Windows广泛流行。国际上著名的软件大公司都进入了中国软件市场,他们不但在中国销售自己的大批软件,而且大肆与中国的软件企业争夺人材,招揽和利用中国的软件人材,就地开发软件就地销售。对中国软件企业大加挤压。现在我国境内各类外商独资软件企业已达300多家, 其软件人员大部分系我国的软件人员。
  
  2.在进出口贸易上,我国每年为高技术产品出口少,进口多,贸易逆差大,出口产品中进口成分占的比重大,附加价值低。

  1997年我国高技术产品进口额197.85亿美元,出口额96.5亿美元, 进口额为出口额的两倍,贸易逆差达101亿美元。1998年,按科技部修正过的数字,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202.5亿美元,进口292.0亿美元,贸易逆差89.5亿美元。发展经济,实行信息化,扩大出口,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都使我国市场对高技术产品产生非常旺盛的需求,我国高技术产品生产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只好通过进口或引进外资来解决。我国进口的是档次高的高技术产品, 出口的档次较低。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小,在1997年只占我国整个外贸出口额的5.3%, 占工业制成品出口总额的6.1%。这一比例远远低于工业发达国家和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应当指出的是,尽管我国出口的高技术产品规模较小,而出口中进口成份占的比重大,有相当大的部分(70-80%)属于加工贸易产品。即外资企业在我国开设的工厂生产的加工产品,或者由外商企业设计和下单,由我国企业在我国加工装配的产品,原料和机器设备由外商进口提供,加工装配完成的产品返销到国外市场。这类产品生产工序使用的劳动较多,附加值不高。在高技术产品加工制造工序中,既有高技术工序,也有使用劳动较多的一般性的工序。 如半导体制造中的研究与开发完全要由高度熟练的和具有创造性的科学家及工程师去作,晶片加工也要求由高度熟练的工人去作。而装配和调试则由非熟练工人去作。我国劳动力充裕,价格便宜,加上我国政府对加工贸易实行优惠政策,我国开展的加工贸易多是装配和调试工序。

  应当指出,我国高技术产业竞争力不强不光是由于技术水平低,体制也是我国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原因。我国长期处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经过改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方面取得很大进展,但现在仍存在着政府转变职能滞后,政企不分,管理落后的问题。
  
  (二)入世使提高我国高技术市场竞争力更加迫切
  
  尽管高技术产业产业是我国的弱项,处于国际竞争的劣势,可是按入世和全球信息产业开放形势的要求这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点,这就是个矛盾。世界上早建立工业,实力强大的国家通常主张自由贸易,而后起国家在发展新兴工业时则要求实行保护贸易。历史上德国、美国、日本,在发展新兴工业时实行过保护贸易,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对其市场实行过保护。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高技术产业是我们的新兴产业,当然需要进行一定的保护。按照中国同美国和同欧盟达成的协议,我国入世后全面履行WTO的义务有一个4-6年的过渡期,这也是保护,是逐步开放国内市场。虽然入世后我国有一个过渡期,但是这个过渡期为期很短。并且由于目前信息全球化是大形势,WTO<<信息技术协议>>和<<基础电信协议>>规定了全球信息产品自由化的时间表,在当前世界科技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的条件下,我国不能置于信息全球化之外。我国入世承诺参加<<信息技术协议>>和<<基础电信协议>>,承诺在多年对外开放基础上有一个全面的对外开放。
  
  WTO构架的两大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体现自由贸易原则。所有成员任何影响产品和劳务非国境的政策(non-border policy)除非经过谈判允许例外,都在约束范围之列。对待不同所有制的政策必须是中立的,像补贴和当地成分保护政策不能区分外国子公司和本国企业。从WTO的规则来说,重要的是要看政策的“贸易影响",没有贸易影响可以对外资企业实行特殊政策,有贸易影响就会受到约束;促进工业投资及出口增长的政策缩小为用一般代替特殊;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别和差别待遇通常表现为过渡期安排, 即提供一定的间隔时间,以便使发展中成员能够同WTO规则相一致。
我国全面地对外开放包括:
  
  第一.入世后我国将大幅度地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我国承诺在2000年将平均关税率降至15%,2003年降至10%。降低关税最大的是信息产品的关税。遵照WTO<<信息技术协议>>和<<基础电信协议>>,我国承诺入世后把信息产品关税从目前的平均13.3%到降低为零,到2005年中国不再对半导体、电子计算机,及其产品和技术等产品征收关税。入世后我国还将降低非关税壁垒。我国承诺在三年内取消绝大多数非关税壁垒。
  
  第二.入世后我国一些重要行业将逐步对外开放,像电信业、汽车业、服务业(包括商贸)、银行、保险等。在电信业,我国承诺:(1)中国入世6年后取消对传呼机和移动电话进口的区域限制,并开放有线电话市场;(2)中国入世4年后允许外国投资公司拥有所有电信公司最高达到占49%的股份,在寻呼机、数字压缩转发等电信增值服务领域,外商持股比例最高可达到51%。
  
  第三.我国入世后将取消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限制。如取消对外商的贸易权(进出口权)和分销权(批发、零售、维修、运输等)的限制,取消从前签约时的一些附加要求:如规定产品出口和内销的比例,转让技术,国产化成分要求等。
  
  入世后随着我国履行WTO对外开放义务,意味着我国进入激烈全球竞争环境。在这种新形势下,虽然我国可以利用WTO的保障条款和发展中国家保护幼稚产业的条款,但是这也会受到限制,而增强竞争力就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得到发展和壮大的根本。
  
  二.提高我国高技术竞争力的方面和途径
  
  (一) 通过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创造相对竞争优势
提高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是全面开放条件下顺利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基本条件,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发展高技术产业又是增强竞争力的主要途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前边我们所说我国高技术产业竞争力薄弱的种种表现,如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出口少,进口多,民族企业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低等问题,也只有通过大力发展才能得以克服。现在传统产业仍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要产业,这种产业多为劳动密集型的,具有国际比较优势。传统产业是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出发点和依托,但是必须对它进行调整、改造、提升,淘汰陈旧落后的传统产业。当前是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知识而胜于依靠劳动力、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高技术就是知识经济的集中体现,它的附加价值高,生产效率高,是整个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决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虽然我国工业化尚未完成,发展高技术产业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我们也必须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把它作为战略产业来对待,提高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所占据的比重,通过发展创造竞争优势,增强其竞争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处于市场环境之中,对开发技术的实用性特别敏感,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提高其竞争力,必须依靠企业,发挥企业的作用,使他们成为创新的主角,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由于发展高技术的极端重要性并要求巨额投资,由于高技术的竞争优势主要不是依靠要素禀赋而是依靠人为创造的,由于世界技术市场的不完全性,国家的重要作用也不能忽视。事实上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高技术的发展及产品出口的扩大,既是企业的力量,同时也是政府干预的结果。在发展高技术产业当中,政府的领导、组织、支持是提升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工业发达国家把高技术产业当作战略产业,政府的支持和扶持具有普遍性,不仅为发展高科技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而且直接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各种鼓励政策措施,直接组织或直接参与投资。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化后来者,在发展高技术产业方面政府的领导、组织、支持作用更是不可缺少。
  
  (二)加大对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着力技术创新
  
  现在我国不少产品上由于未掌握核心技术而受制于外商;不少产品只是依靠进口元器件进行组装,得到的附加值少;不少先进的设备由于技术水平低自己不能制造,只有依赖进口。这些都是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提高其竞争力的瓶颈,要克服这些技术上的瓶颈必须通过“作中学”、“用中学”,增强本国的技术能力,进行技术升级。高技术产业是建立在创新基础之上的。要使更多的资金流入要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大力提高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着力技术创新。现在国际上出现兼并和联合的热潮以适应技术迅猛发展日新月异和国际激烈竞争的新形势。我国也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联合,特别需要产、学、研联合,以推动企业从掌握装配技术转向进入和掌握核心制造技术,特别要掌握暗含的技术( tacit),以有效地进行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打破外国厂商对技术的垄断。
  
  随着引进和使用更复杂的技术,(R & D)的投入会成为跟踪新技术的重要手段。日益增长的(R & D)能力,可以促进新技术在国内的扩散,可以更多地得到跨国公司的溢出效应,特别是能够增加制造业工艺活动的灵活性和多样化,增加自主性。现在我国每年的研究与开发(R&D)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尚不到1%,而日本企业研发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达到3.4%,美国达到2.5%,德国达到2.3%。我国同发达国家在(R & D)的投入差距,反映创新和竞争力上的差距。要缩小差距,就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就是我国竞争力较强的家电行业,仍面临着当今数字化和功能多样化浪潮的挑战,如不加大投入,不大力抓技术创新,我国这类产品的竞争优势也会失掉。
  
  政府对出口的直接干预,越来越受到WTO规则的限制,发展中国家对出口工业品补贴回旋余地也不大,但是还存在着广泛的替代办法,如低于市场行市的出口信贷和保险,优惠税收及税率规定,举办出口加工区等。发达国家的政府对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预算拨款占其(R & D)投入很大部分,政府对技术开发的补贴是美欧长期贸易磨擦的焦点。尽管WTO规则对其成员的工业政策和贸易政策有了约束,但是也留有较大的余地。WTO关于补贴的新规定并不是笼统的禁止政府补贴,或者是允许政府补贴,而是区分三种不同类型:被禁止的补贴,可申诉的补贴,不可申诉的补贴。被禁止的补贴,指的是政府或公共机构进行的财政支持,可价格支持,如出口补贴(但出口关税或者其他税收免除额不超过自然增值额时视为补贴)及进口替代补贴。这类补贴,只要WTO解决争端机构认定,必须立即取消。可申诉的补贴,指的是如果补贴对其他成员的产业造成了不利影响或严重损害,受害成员国可以申诉,但是必须有事实证明。不可申诉的补贴,指的是没有对其他成员国造成的贸易影响为了专门目的进行的补贴,如对产业研究及前竞争开发活动不超过合法成本的50%及75%的补贴,对落后地区的补贴,为适应环保要求进行的项目支持,对所有主体都产生好处的非专项补贴。对这些类型的补贴,WTO成员一般不得向WTO解决争端机构申诉,也不能对受补贴项目的进口征收反补贴税。这就是为R&D补贴建立"避风港"。我国入世后政府在发展高技术产业融资方面仍然可以有较大的作为。
  
  (三)实行增强本身的技术能力和引进,利用外资和发展内资的有效结合。
  
  高技术的来源一是靠自己研究与开发;二是靠引进。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高技术产业不利用先进国家已有的技术不行,但是光是购买先进国家现成的技术,自己不在技术上作出巨大的努力也不行。以往我们在处理二者关系上常常形成互相代替的局面,非此即彼,效果不好,拟实行增强本身的技术能力和引进的有效结合,使本身的技术活动同引进发生互补,这是成功后来者发展高技术产业和增强本身市场竞争力的基本经验。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处理技术引进和创新的关系,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在工业化初期,我们缺乏创新的条件,如缺乏基础、缺乏创新能力和资金,技术的投入主要依靠引进是不可避免的。在我国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和资本密集型工业时期,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和能力,解决技术的投入,既靠引进,同时也靠自己创造。现在我国要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要扩大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就需要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突出创新,,突出增强本身的能力。要使引进同创新密切结合起来,要从技术引进发展为技术创新。过去在我国存在着引进和创新脱节严重,每年大量引进并未导致创新,没有发展为创新,而是走上了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的路子。事实表明,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必须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这一点是肯定的。但是事实还表明,如果不作出努力把引进技术变成自己的技术,不从引进发展到技术创新,所得到的效果就比较差。只有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良性循环,才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后来者居上的目标。
  
  利用外资对发展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具有重要意义。现在在世界上大部分高新技术掌握地跨国公司手中,他们是世界高技术主要供应人和传播媒介。改革开放后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得益于吸引和利用外资。他们给我国带来了先进技术,他们的存在还发挥着溢也效应,剌激和带动了一大批国有和民营企业企业的发展。但是事物都是具有两重性的,在看到外资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看到它可能起到的负面影响作用。如挤占我国市场份额太多,在垄断情况下阻碍和抑制我国技术的发展,把我国企业限制在低附加值生产领域。所以,掌握利用外资和内资的平衡非常重要,趋利避害。我国入世后使我国的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平等竞争,使二者相辅相成。
  
  (四)利用入世全面开放所提供的机遇增强竞争力。
  
  我国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提高其质量和效益的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达290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利用外资第二个最多的国家。我国经济的高增长同外资大量流入有直接关系。入世后我国全面开放,流入我国的外资会更多,为我国提供的机遇会更大。
  
  1.实行全面开放,使我国对外资更有吸引力,来华投资者会更多,我国企业遇到的竞争将更为激烈。这一方面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多地利用竞争机会;另一方面竞争压力也会促使我国企业努力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促使自己尽快成长为国内外市场强有力的竞争者。如果把国际竞争压力中变成发展高技术的动力,我国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就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2.在新形势下,我国企业更容易和方便地利用国际经济全球化和贸易的自由化同跨国公司发生多渠道多方式的联系,特别是同核心设计和部件供应商建立长期地联系,参加它们的的生产网络和技术网络,这有利于接近并获得世界上的先进技术,和其他投入品,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产品的成本,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3. 全面开放使我们更方便地获得发展高技术所需要的资金,利用信息化的环境,获得信息和技术知识,获得国际公司营销经验。
  
  4.全面开放会促进我国的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促使经济发展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5.在制造和销售高技术产品,发挥我国低工资的比较优势。人们常说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这当然是对的,但是不仅如此,我国知识分子工资水平低,我们制造的高科技产品成本低,产品在价格上也具有竞争性。我国由于劳动成本低和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已经成为世界高科技产品的加工生产基地,入世后我国的加工贸易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为我们积累资金,学习技术创造了可资利用的更好的条件。
  
  (五)学习市场营销技术,创造自己的名牌,开拓市场。
  
  提高市场竞争力,不仅要从提高技术和融资方面,不仅是要在人材方面下功夫,而且要在市场方面下功夫。没有市场,就不会的有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也不能得到附加值。现在我国加工贸易已占整个外贸的半壁江山,但是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局限于生产领域的活动,在产品销售市场方面严重依赖大跨国公司,这就大大影响了自己的经济效益。我国企业的成长,需要打破这种局限性,冲破大跨国公司对市场营销的控制。这就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学习市场营销技术,创造自己的名牌。
  
  (六)通过深入体制改革和提高管理水平。
  
  劳动生产率是衡量竞争力高低的综合指标,我国劳动生产率低,制造业每个工人每年创造的增加值,远远低于工业发达国家和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不仅同技术水平有关,不仅同机器设备先进性有关,而且同管理水平有密切联系。我国管理水平不高是影响高技术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原因。我国长期处于中央计划经济制度之下,改革开放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竞争机制,使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变成为自主决策经营者,特别是国有企业在转制方面虽已取得显著进展。但要说体改已经完成为时尚早。我国经贸管理水平低于国外竞争对手。我国企业和外国竞争者──企业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面大,对发展高科技都是个大的制约。政企分开, 由于政府改革滞后而得不到全面落实,企业上面婆婆太多,影响企业的自主决策。国外的企业老板精打细算,我国企业存在大量浪费。国外企业人员出国自由,我国企业人员出国审批手续繁杂,颇费时日,常常贻误商机。
  
  (七)重视培养人材,使用人材,招揽人材,留住人材。
  
  高科技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发展高科技,提高竞争力,必须重视培养人材,使用人材,招揽人材,留住人材。现在在世界很多地方,争夺人才的竞争非常激烈,在这方面我们很需要借鉴韩国和台湾在这方面的经验。他们的高科技工业,主要是依靠大批回归人员搞起来的。这些回归人员曾经长期在美国的圭谷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回归以后委以重任,给以高薪,起了很大作用。我国已经注意作这方面的事情,但是同韩国和台湾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