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揭牌

时间:2009-10-29 00:00:00        来源:长春日报

  

长春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揭牌 
 

  《长春日报》讯 (记者苑丹)肩负着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重大使命的长春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日前正式揭牌。作为长春市生物医药产业未来发展的引擎,该基地将以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依托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建设适合医药产品特点的国际营销渠道,扩大我市医药产品出口。市领导潘显政、钱龙生为基地揭牌。

  长春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由商务部、科技部批准的第二批20家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之一。这20家基地覆盖了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六个领域,是国家推动科技、产业和贸易发展有机结合,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从产业特色、出口规模、创新能力、龙头企业发展以及产业带动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估后认定的。

  作为东北三省唯一的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生物医药),长春市对长春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发展制定了长远规划和目标: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立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医药产品研发体系,提高我市医药产品出口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170亿元,年均递增20%;医药产品出口额达到3亿美元,年均增长30%;培育出口超百万美元企业5户,超千万美元企业1户。

  为支持创新基地发展,加快实施医药产业“走出去”战略,鼓励医药企业以参股控股、并购、租赁、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等方式进入国际市场,鼓励医药企业出口,长春市出台了《关于促进长春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生物医药)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对年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医药企业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年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医药企业奖励5万元;对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医药企业奖励8万元;对年出口1000万(含1000万)美元以上的医药企业奖励12万元人民币。

  对于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发挥财政资金、中央外贸发展资金和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及导向作用,每家基地将配套资金200万元。按照商务部要求,地方财政资金应按1:1比例配套,长春市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意见》规定,鼓励医药企业境外参展。对属于财政部、原经贸部相关文件支持范围的企业到国外参展的,申请给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对于不属于上述支持范围的企业到国外参展的,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给予50%的摊位费补贴。

  建立面向中小医药企业的科技信息服务及国际市场信息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医药企业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医药出口的优惠政策。各部门要优先将医药企业的发展项目列为“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项目”。

  根据医药企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由组织选派到医药企业工作的机关干部,3年内保留级别和编制,工龄继续计算,享受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鼓励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到长春医药企业任职或兼职,也可以技术入股、投资等形式创办、领办、独资或合资、合办各类经济实体或研究开发机构。对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给予注册资金、贷款、税收等优惠政策。